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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拍卖规则

国有资产竞价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昭通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国有企业委托的各类国有资产拍卖活动,包括房产、土地、设备、车辆及无形资产等

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交易、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竞价方式

采用网络竞价、现场竞价或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价流程要点

  • 发布拍卖公告:交易机构在指定媒体及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报名与资格审核:竞买人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资质材料,交易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缴纳保证金:审核通过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低于评估价的5%
  • 组织竞价: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价活动,竞价过程全程录像存档
  • 确认成交:成交后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成交方与委托方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资产租赁规则

国有资产租赁遵循规范管理、市场化运作原则,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租赁主体

出租方为昭通市各级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及授权管理单位,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租赁期限

一般资产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特殊项目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年

租金管理

租金标准参照市场评估价确定,租赁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定期向社会公开

租赁管理要求

  • 租赁资产须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权属清晰无争议
  • 承租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法使用资产,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 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租赁期满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需在到期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 出租方有权对租赁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有权终止合同
  • 租赁资产的维修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重大维修由出租方负责,日常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电子化交易规范

依托昭通发展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确保交易透明可追溯

平台注册

所有参与交易的主体须在交易平台完成实名认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交易活动

电子安全

交易平台采用CA证书加密认证、电子签名、时间戳等技术手段,保障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信息公开

交易项目信息、竞价过程、成交结果等全流程数据在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留期限不少于10年

电子化交易流程

  • 项目受理:委托方提交交易申请,上传资产评估报告、产权证明等电子化材料
  • 信息发布: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布交易公告,同步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在线报名:竞买人通过平台在线报名,电子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 网络竞价:采用定时竞价或连续竞价模式,竞价过程全程实时公开
  • 电子签约: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电子签章系统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 资金结算:交易资金通过指定银行专户结算,确保资金安全可追溯